持槍狩獵案 王光祿非常上訴成功改判「無罪確定」

台東縣布農族獵人王光祿102年持獵槍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持槍成功被判處3年6月徒刑,狩獵上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案王104年提起非常上訴,光祿改判110年認定部分違憲,非常直到今(14)天上午最高法院改判無罪確定。無罪

最高法院改判無罪確定 王光祿:很高興!確定

王光祿原本獲得總統特赦,持槍成功但除刑不除罪,狩獵上訴最高檢察署二度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案王最高法院改判王光祿無罪確定。光祿改判王光祿在家裡接獲判決消息時說,非常「很高興」並感謝支持者、無罪律師、確定法官,持槍成功還有很多朋友默默地幫他讓這起案件結束。

台北/李若慈、周宗霖 責任編輯/曾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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