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钱啦!海宁这些人每月都能领!最高600元!
此前,啦海领最海宁高龄津贴发放对象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宁人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每月50元。每月
此次调整后,高元实现本地户籍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全覆盖,发钱高龄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啦海领最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宁人80周岁及以上人员,养老金待遇中将不再发放高龄津贴,每月统一纳入到由民政部门发放的高元高龄津贴中。
这一政策具体如何实施?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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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海宁市户籍且年龄为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每月
2.对海宁市户籍且年龄为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发放长寿保健补助金。
2023年1月1日起
从老年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
至辞世或户籍迁出的当月止
从3月开始,全市人力社保部门停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开始发放所有8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的高龄津贴。
答:高龄津贴制度,是指为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金的一种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答:无须办理,高龄津贴采取数字化主动发放,不需要老年人及其家庭申请。同时,老人因年龄增长(到达100周岁)符合新补贴标准的,也无须办理,直接按新标准发放。
答:可以申请补发,老人本人或亲属可直接在“浙里办—浙里康养—高龄津贴”模块中线上申请补发,也可向老人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由村(社区)工作人员代为线上申请补发。补发时间从老人满足享受条件开始计算(最早为2023年1月)。
答:补贴资金默认统一发放到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又称医保卡、市民卡)中。确有特殊原因的,高龄津贴申请发放至老人本人有效银行卡和存折中(需向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申请更换打款信息)。
答:高龄津贴每月发放一次,一般到账时间为次月月初。首次到账时间为4月初(发放的是3月份高龄津贴)。同时将于3月中下旬对1、2月份高龄津贴进行补发,即对1、2月人力社保部门未发放高龄津贴的对象(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一次性补发120元;对1、2月人力社保部门已发放高龄津贴的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一次性补发20元。
答:老人因社会保障卡(又称医保卡、市民卡)遗失或失效的,老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应及时到发卡银行申请补办或者对卡进行激活。在账号有效的情况下,高龄津贴的钱都能打进去。老人辞世账户注销的,高龄津贴将统一发放至“身后一件事”申请人的账户当中。
答:高龄津贴发放的对象是海宁户籍的老人。迁出老人将不在海宁当地享受高龄津贴。建议及时咨询户籍迁入地的补贴政策。
答:会。一是老人亡故的次月,高龄津贴自动停发。二是老人户籍迁出海宁市的次月,高龄津贴自动停发。
答:若老人在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之前死亡的,即实际未满80周岁,不能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答:高龄津贴标准由原先的50元/月提高至60元/月,同时50元高龄津贴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中剥离出来,由市民政局按照每人每月60元标准发放至社保卡中。换言之,家里有80周岁及以上领取海宁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老人,今后由社保发放的城乡居保待遇里将不再含有高龄津贴。
许村镇:0573-87635079
长安镇:0573-87965823
周王庙镇:0573-87533184
盐官镇:0573-87635119
丁桥镇:0573-87666724
斜桥镇:0573-87788221
袁花镇:0573-87863836
黄湾镇:0573-87906958
海洲街道:0573-87290831
海昌街道:0573-87280268
硖石街道:0573-87001705
马桥街道:0573-87635211
海宁市民政局:0573-87288509 海宁市人力社保局:0573-89232770 政务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