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情调解解心结 法护“幼苗”助成长

8月19日,幼苗汉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倾情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调解当事人在案结事了后,解心结 专程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表达谢意。法护

原告张美(化名)与被告李俊(化名)婚后感情尚好,助成并生育了子女。幼苗不久后张美为减轻家庭负担外出务工,倾情自此双方聚少离多,调解矛盾逐渐累积,解心结 感情日渐淡化。法护张美遂将李俊诉至法院,助成要求与其离婚。幼苗

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倾情了解到原、调解被告都有离婚意愿,争议焦点主要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遂对双方进行“法律+心理疏导”。在初步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后,法官耐心地释明子女抚养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双方综合考虑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孩子的身心发展需要,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出发,坐下来平心静气地协商抚养事宜。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和平签订了离婚协议,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表示虽然离婚了,但对孩子的爱一分也不会减少,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子女未来的成长。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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