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成大MP3事件:檢察官搜索大學宿舍的人權與著作權爭議

1949年,年成「因部分學生煽惑人心,大M大學的人擾亂秩序,事搜索宿舍為保障多數純潔青年學生」,察官大批軍警進入台大、權與權爭師大校園逮捕學生,著作是年成為台灣的四六事件。將近五十年過去,大M大學的人這次不是事搜索宿舍軍隊,而是察官檢察官和警察進入大學宿舍搜索,也就是權與權爭著名的「成大MP3事件」。為什麼檢警要搜索學生宿舍?檢警有權力這樣做嗎?

2001年4月11日上午,著作警方聲稱接獲檢舉,年成指控成功大學勝利一舍有學生私自架設網站下載MP3音樂,大M大學的人要求進入勝利一舍搜索。事搜索宿舍當時警方並沒有出示搜索票,但仍在成大生輔組長的陪同下進入勝利一舍搜查學生電腦,發現學生電腦裡確實有下載的MP3音樂檔案。後來檢察官也到場,最後總共搜索了六間寢室,扣押了14台電腦主機。

檢方的搜索行動引發學生激烈反彈和寒蟬效應,一時之間人人自危。成大學生組成自救會主張下載和擁有MP3音樂無罪,並發起連署得到其他大學支持,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PFI)則主張學生侵害著作財產權,對學生提起告訴。

後來被告的學生自費登報道歉,成大校方也針對此事件修改校規,台灣IPFI撤回告訴,事件最後和平落幕。

成大MP3事件落幕後引發許多爭議和批評。首先,下載MP3音樂是不是違反《著作權法》第51條,供個人使用目的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的合理使用情況,當時的實務和法院都沒有明確見解,一味促成學生「承認過錯」反而讓這個爭議沒有機會透過司法程序釐清,說不定學生們根本就不用受罰。

其次,雖然依據當時有效的《刑事訴訟法》第128條規定,偵查中的搜索票由檢察官簽發即可(同條雖在已2001年1月修正改為一律由法官簽發搜索票,但該次修正條文在同年7月才施行,所以案發當時仍然適用修正前法律),但一開始警方沒有搜索票就進入學生宿舍搜索,已經違法且嚴重侵害人權。

從此一事件後,就很少聽到有國家公權力強力進入大學校園進行強制處分,這可以說是台灣的進步。對照香港警察這一陣子對於大學校園的強力處置行為,或許我們該慶幸台灣已經走過那段艱辛的歲月。

參考資料

  • 成功大學MP3事件/維基百科
  • 成大MP3事件落幕 結局讓人遺憾 批判的聲音 不該就此結束/苦勞報導
  • 2001/04成大MP3事件/焦點事件
  • 成大MP3事件的著作權問題/台灣法律網(原載於「新視界 ePublishing」第七期,2001年5月)

延伸閱讀

  • 「四六事件」與香港:當軍警進入校園逮捕學生
  • 著作權法「公開演出權」爭議:是貫徹立法的初衷?還是權利的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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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游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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