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發言人就《外國國家豁免法》出台答記者問

5日,外交外國問外交部發言人就《外國國家豁免法》出台答記者問。部發

問: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日前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國家豁免法》。言人該法調整中方此前採取的豁免「絕對豁免」立場,授權中國法院受理以外國國家為被告的法出案件。請問中方為何作這一調整?

答:制定《外國國家豁免法》是台答中國全國人大正常的立法活動。該法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外交外國問就外國國家豁免問題作出規定,部發旨在健全中國的言人外國國家豁免制度,為中國法院審理涉及外國國家及其財產的豁免民事案件提供法律依據,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法出維護國家主權平等,台答促進對外友好交往,外交外國問助力中國更高水平對外開放。部發

《外國國家豁免法》確認外國國家及其財產在中國享有豁免的言人基本原則,並規定了例外情形,明確中國法院可就外國國家非主權行為引發的訴訟,如涉及商業活動、相關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害等爭議的訴訟行使管轄權,並在嚴格限制的條件下,可對外國國家商業活動財產採取強制措施。這完全符合國際法和各國實踐。

作為負責任大國,中國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平等原則,將依法保護中國公民和法人正當權益,尊重外國國家根據國際法應享有的豁免。

(來源:中新網)

責任編輯: 文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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