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食品安全法》的食品添加剂管控分析(一)

食品是基于加剂国民生存的基础,民以食为天,新食食品质量与人们的品安品添生活息息相关,经济水平的全法提升促进了人们对食品需求的提升,食品添加剂在提升口味及外观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管控且其安全问题也成为大众关注的分析焦点。新《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生效,基于加剂该法律十分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新食并引领我国食品生产从卫生向安全转变。品安品添从实际情况来看,全法法律只是管控一项参考机制,为提升我国食品安全,分析需要不断对《食品安全法》进行完善,基于加剂因此需要重视食品添加剂的新食使用管制。基于此,品安品添本研究从食品添加剂人手,结合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探究食品添加剂使用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并研究有效应对策略,实现对食品添加剂的有效规范。

食品添加剂主要是为改变食品的色、香、味等特性,或为提升食品的耐性而添加到天然或人工合成物质中。向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不仅能够提升食品质量,改善口感,还能延长食品保质期,便于加工和保存。当前我国食品添加剂共有20多大类,1000多种,从市场调查来看,几乎所有的食品中都含有食品添加剂。因此,食品添加剂的管控关乎我国民众的切身利益。

一、食品添加剂使用概述

食品添加剂可分为天然和人工合成两种,其中天然食品添加剂主要是从动植物组织内提取,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剂则是通过化学合成方法,通过化学反应提取出有机食品添加剂。从现状来看,天然食品添加剂在市场中占比较少,当前大多数食品添加剂均是人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剂添加到食品中可有效促进人们的食欲,提升食品的感官。但从健康角度来说,食品添加剂只有合理使用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食用者的身体不受损害。

向食品中加入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必不可少的环节,只有正确合理地使用食品添加剂才能生产出健康营养的食品,而从已曝光案例来看,滥用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全国人民需要面对的问题,因此在新《食品安全法》编制时就十分重视食品添加剂的管制规范,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出详细规定,对违禁、过量使用造成民众健康受到威胁的行为明令禁止,并明确惩罚措施。从市场反应来看,当前市场上食品添加剂滥用情况主要包括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工业添加剂替代、使用化学违禁品替代添加剂等,针对这些违法行为需要在新《食品安全法》的支持下进行监管,并对违法者进行严惩,保障我国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食品添加剂引发的问题

食品添加剂被广泛应用到食品生产中,由此带来食品添加剂滥用的不良情况,许多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的案例被曝光,在社会上引起恐慌,相关部门也重视食品添加剂的管制。通过社会上发生的案例可反映出食品添加剂在使用中的问题,基于此可将相关案例例举出来,相关事件如下:

(1)2015年元月,云南昆明市群众向相关部门检举,反映五华区有3家米线店售卖的成品米线中可能存在滥用添加剂情况。相关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反应,组织人员对该处3家食品店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取样,检测其生产的米线和卷粉材料,并未发现添加剂超标情况,后抽取该店顾客未食用完的米线残羹和汤汁进行检测,均发现有二氧化硫物质残留,样品检验不合格,判断为滥用焦亚硫酸钠,并在调查中查获焦亚硫酸钠等几种添加剂包装袋和残留添加剂,但该店家矢口否认,说米线烹饪过程均在顾客视野范围内,不存在滥用焦亚硫酸钠的情况。调查人员对其调味品进行抽样检测,发现其所谓的酱油中混有大量焦亚硫酸钠溶液,在铁证面前,老板才承认其罪行。通过调查,了解到该店为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外观,与该处一酱油生产作坊暗签协议,让其提供焦亚硫酸钠溶液和酱油混合的调味品,不仅可以掩人耳目,还可达到对米线等产品漂白的目的,米线老板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如实招供其该种犯罪行为已经持续3年之久,而酱油作坊生产出来的产品供该区多家门店出售。相关部门依据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店面进行查封,并依据捣毁酱油作坊,后交由法院处理。

以上案例反映的是为提升食品外观,向调味品中恶意、过量添加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长期食用会对人的皮肤造成严重危害,该案例还反映出当前部分商家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顾群众身体健康,恶意向食品中使用违规添加剂。

(2)2015年9月1日,海南省海口市某处水果批发市场群众向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该处售卖的甜枣存在异常。相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暗访,采集样品,通过抽查,发现该市场甜枣中的糖精钠含量为0.3g/kg,但该市场甜枣负责人均表示不知内情,其贩卖的甜枣也是收购而来。相关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通过逐步搜查的方式,查找到该甜枣的终端供应商,发现其使用葡萄糖溶液进行甜枣加工,保持甜枣口感。供应商解释受到天气影响,需要使用葡萄糖溶液进行浸泡,而该葡萄糖溶液实际上并不属于违禁品,但相关部门取样、抽检后发现商家所谓的葡萄糖溶液中含有超标糖精钠,实际上属于糖精钠溶液。供应商也提供出包装,上面明确说明是葡萄糖溶液,但缺少生产厂家。供应商以不知情为由推脱,在法律的威慑下,供应商最终供出该调味剂的生产商,生产商则反映自己生产的就是糖精钠,而生产糖精钠并不犯法,该种情况属于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甜枣供应商则认为该种行为是甜味剂生产商造假所致。一时间无法判断谁是谁非。相关部门最终通过钓鱼执法的方式,假扮买家进行联系,最终发现该甜味剂生产商为促进糖精钠销量,与买家串通以假包装方式,一旦事情败露则以多种理由推脱。最终在事实面前,甜味剂生产商以及甜枣生产商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通过以上案例可知,我国新《食品安全法》在执行方面仍旧存在一定不足,需要结合其他手段才能查明案情,该案例一度存在无法判断过错方,也缺少定罪证据,若非商家疏忽则该案例难以侦破。该调味剂添加剂滥用情况说明调味剂添加剂滥用情况已经从个体作案发展为产业链作案,出现该种情况一方面说明我国新《食品安全法》在威慑力方面存在一定不足,即宣传不到位,惩罚力度明显不足,商家违法使用添加剂承担的风险在其可承受能力范围内;另一方面说明我国新《食品安全法》的执行力方面存在一定不足,需要进行针对性改善。

(3)2016年10月12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联合秀洲区有关部门对秀洲区的所有咖啡厅进行突击检查,通过现场调查可知该地区共有6家咖啡厅使用的咖啡香精存在异常,对其进行样本检测发现咖啡香精中存在过期原料。对6家咖啡厅当事人进行审问得出,这几家咖啡厅联合一家名为安宝莎香料有限公司的企业进行违法行为,之前存在的大量三醋酸甘油酯已经过期,为降低成本,咖啡厅便与安宝莎香料有限公司合作,由安宝莎香料有限公司将过期的三醋酸甘油酯与其余原料进行混合后制作成咖啡香精,并经过相应工艺对其进行伪装,之后低价供应给这几家咖啡厅。咖啡厅在明知道这些咖啡香精有问题的情况下仍旧将这些非法香精添加到咖啡中高价出售。根据当事人交待,滥用违规咖啡香精的行为已经持续4年之久,当地咖啡厅大多知道内情,安宝莎香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咖啡香精已经供应至安徽、江苏、上海、河南等地。之后,相关部门对这6家违规咖啡厅进行停业整顿,并处以一定数量罚款,对安宝莎香料有限公司则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并交由法院处理。

原则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并交由法院处理。由上述案例分析可知当前调味品滥用添加剂情况十分普遍,并且在某行业内可能规模较大,会对大范围内的民众造成健康威胁,滥用添加剂已经上升到社会角度。同时由于我国监管体系存在一定问题,导致案件侦破难度较大,案件侦破时间较长,在案件侦破期间仍会导致一部分群众利益受到影响。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我国当前发生的食品添加剂案例较多,相关部门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对其进行管控,在新《食品安全法》的支持下,需要克服现阶段的问题,促进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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