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臨床醫療人員的角度,看《生死接線員》的5個不足之處

文:陳志金醫師

(本文含有《生死接線員》劇透)

有人或許是從臨床醫因為《我們與惡的距離》,對《生死接線員》有很高的療人期待,以致於有些落差。角度我個人傾向不這麼做比較,看生因為演員卡司和民眾對於題材的死接熟悉度是不一樣的。

器官捐贈是線員一個很難得的題材,個人是不足因為這樣才大力推薦的。從第一、從臨床醫二集來看,療人沒有太驚艷的角度感覺,但也還可以接受,看生希望接下來會漸入佳境。死接

劇情的線員話,的不足確有些跳Tone,時而悲傷、從臨床醫時而無厘頭的歡樂......角色刻畫不夠深刻,價值觀的衝突呈現也不夠,醫學考究的部份,則是有進步空間。

演員的表現,反而是青青比男女主角還要自然,產房的護理台詞講得也太生澀了吧。萬能的江醫師的部份(PEA、REBOA……)我就先不談了,最重要的,我想澄清一下「協調師與器捐」的專業部分,希望不會造成民眾的誤解。

一、對腦判流程的考究不夠確實

腦死判定(簡稱「腦判」)是非常勞師動眾的,也是有一定風險的流程,如果不是已確定要器捐,不會冒然進行的。所以,在志豪的父母未同意以前,是不太可能己經進行腦判了,然後父母才出現反對的。

二、器官勸募,除了專業,真的還是要靠「關懷與情感的交流」

這點我是比較認同雨讀的。勸募是個非常細膩的過程,是以關懷病人和家屬的角度出發,再適時的介紹這個選項,然後再小心地試探家屬的意願,確定家屬有意願以後,再啟動整個流程。這當中,大家都是如履薄冰,要非常照顧家屬的感受。所以,像林太太那樣整個翻盤的,是極為少見的(個人認為是不太可能)。沒有她們3人的充份瞭解與同意,是不可能啟動海派的器捐流程的。

協調師告訴我,即使簽了同意書,他們都會跟家屬說隨時都可以改變主意,不必有任何壓力。但是協調師都會盡可能做好評估,避免這樣的事發生。畢竟醫療人員白忙一場是小事,讓受贈者期待落空,是他們最不捨的。

三、兩次腦判通過、器官配對好以後,才會請被配對到的病人住院,然後受贈醫院派醫師來取各自要的器官

這個工程非常浩大,所以如果發生在開刀房中突然喊停的情況,這家醫院的器官勸募業務,肯定是會被檢討、甚至可能被撻伐的。這樣編劇,也會陷協調師於不義。協調師不可能這麼輕率行事的。(根據協調師同事,即使發生這樣的事,醫院大多也都不會撻伐檢討他們,但是他們自己肯定是會難過的,所以會非常謹慎來處理,儘可能避免發生這樣的事)

01-01圖片來源:《生死接線員》劇照

四、協調師會為了某位病人可以得到器官,積極地去勸募另外一位病人?

擔任協調師,當然會同時有等待器捐者與器捐者病人的時候。但是編劇不應該讓民眾誤以為,協調師會為了某位病人可以得到器官,而積極地去勸募另外一位病人,協調師是會迴避這樣的利益衝突的。而且器官的分配,是由一個公正單位依一定的順序與配對來進行的,不是想要勸給誰就可以勸給誰的。

五、協調師無法決定病人是Dying(等待受贈者)或Angel(捐贈者)

最後個人覺得最重要而需要提醒的一點,是協調師並無法像青青那樣,扮演著上帝的角色,決定是病人是Dying(等待受贈者)或Angel(捐贈者)。

這一幕實在太誇張了,志豪是等待心臟捐贈的病人,雖然他自己也簽了器捐同意書,但是他就一定是「等待受贈者」的身份,直到他死亡(心臟停止或是腦死)以後,他的身份才有可能被轉換為「捐贈者」的。所以,像青青那樣,拿著牌子,徘徊在Dying與Angel之間,眾人期待他替志豪做出決定的那一幕,在醫療的現實世界中,是不可能發生的。這樣很容易引起民眾的誤會。

最後,我必須說的,我們非常期待這樣一部題材的影劇,也希望透過這部影劇的播出,能讓更多民眾瞭解器捐、接受器捐這個觀念,同時也能瞭解協調師與醫療團隊的工作內容。

「其實要做這個決定沒那麼困難,只要從有眼淚,哭到沒有眼淚,就知道差不多該放手了。」而這中間,能促成家屬「轉念」的,通常就是醫療人員的「關懷」與「陪伴」,也就是青青所不以為然的「情感」部分。

「我們不要讓死神得逞,這麼輕易地把生命取走,我們能要多少就要多少,至少要跟死神要回一點東西。」我個人喜歡這樣一個說法,我也是第一次聽說,或許這個說法,對某些家屬來說是可以被接受的。當然也不可能一個說法可以對所有家屬說,也必須是經過關懷、陪伴、瞭解之後,再看看適不適合向家屬提。

「有一個死,才能有一個生」道出了協調師心裡的矛盾,他們一方面向捐贈者家屬勸募器官,面對的是一個人即將到來的死亡;另一方面,卻期待著能夠為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配對到器官,為他爭取活命的機會。把一個人的「死」與另一個人的「生」接上線,促成一樁樁的美事,就是協調師的工作。

最後還是希望大家能一起來欣賞這部,有史以來第一部以器捐為主題的影劇。看過以後,如果有什麼疑問,再來看看我的討論,謝謝。

註:部分文章內容,是經過我和協調師討論之後,補充上去的。

本文經ICU醫生陳志金授權轉載,原文刊載於此。

責任編輯:朱家儀
核稿編輯:潘柏翰

苏ICP备1600248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