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批准外國公司可在泰擁有土地

當地時間25日,泰國投資泰擁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發布新規,促進允許外國公司在泰國購買土地。委員

根據該項規定,會批註冊資本達到5000萬泰銖的准外外國公司可以根據以下標準在泰國擁有土地:最多可以購買5萊土地(一萊等於1600平方米)來建造辦公室;最多可以購買10萊土地為公司高管或專家建造住宅;最多可以購買20萊土地為員工建造住所;辦公室和員工住所不必與公司營業地點或工廠處於同一小區。

該法規同時要求,有土外國公司購買、泰國投資泰擁出售或轉讓土地均需獲得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批准。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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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新聞)

委員責任編輯: 蔡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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