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肇事逃逸 交警成功循迹破案

近日,电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110指令称,轮肇在埇桥区朱仙庄镇东三铺,事逃一辆三轮电动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相撞,逸交其中一方逃逸,警成迹破有人员受伤。功循

辖区民警迅速出警,电动到达现场后,轮肇发现一辆两轮电动车已被扶起放在路边,事逃机动车道上有散落的逸交玻璃碎片,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抢救。警成迹破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李世傲:“经现场了解,功循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的电动电动三轮车,事故发生后沿三塔路向北逃逸。轮肇”

现场勘查结束后,事逃办案民警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通过走访目击群众、调取周边监控发现了肇事车辆的行踪。

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李世傲:“9月1日,在现代产业园区后场村查获肇事逃逸嫌疑人李某某,李某某对肇事经过供认不讳。”

经过调查,在 8月26日16时12分许,李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306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与朱仙庄镇三塔路交叉口处左转弯时,与由西向东行驶刘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刘某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李某某驾车逃逸。

此次事故,李某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李某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某无责任。李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肇事逃逸,将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和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切不可一走了之,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和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

全媒体记者:惠杰

新媒体编辑:崔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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