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指期傻瓜當沖法,讓我本金翻5倍》:學會「台股期貨」,下班之後照樣能看盤賺錢

文:Queen怜

認識台指期,期傻下班後一樣可交易

台指期,瓜當股期就是沖法「台灣加權股價指數期貨」,又簡稱「台股期貨」,讓本為台灣期貨交易所(台灣期交所)發行的金翻第一檔期貨商品,連結標的倍學班是台灣加權股價指數,為台灣交易量最大的會台貨下後照期貨商品。而台指期是看盤市場慣稱,書中也會直接以台指期來稱呼。賺錢

這裡的期傻期貨,指的瓜當股期是一種買賣契約,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指定的沖法時間點,須按照契約指定的讓本價格來交收標的貨物,交易單位為「口」,金翻契約中的倍學班買方須付給賣方一筆保證金以簽訂此契約。

本書討論的台指期有兩種類型(見圖表1-1),一種是台股期貨,俗稱大台;另一種是小型台股期貨,俗稱小台。這兩者的分別在於「單位價值」,也就是每口跳動1點所表示的價格並不相同,大台每一點代表200元,小台每一點代表50元。在計算損益時,依據持有的口數×跳動的點數×相對應的代表價格,才是真正的損益金額。

舉例來說,如果買進後,於台灣加權股價指數上漲100點時賣出,則獲利金額計算如下:

  • 一口大台的獲利金額=1口×100點×200元=2萬元
  • 一口小台的獲利金額=1口×100點×50元=5,000元
圖表1-1Photo Credit: 大是文化出版

台指期重要時間:結算日、交易時間

只要是股票開盤日,期貨市場就可以進行交易,但兩者開盤和收盤的時間並不同(見圖表1-2)。期貨市場的交易時間,是公告交易日期的上午8點45分~下午1點45分(上午盤、日盤)及下午3點~次日上午5點(下午盤、夜盤),當月結算日則為上午8點45分~下午1點30分(1點30分~1點45分和下午盤時間仍可交易次月期貨)。

至於股票市場的交易時間,為公告交易日期的上午9點~下午1點30分,而且沒有到期日限制,除非股票下市,否則可以持續持有。

圖表1-2Photo Credit: 大是文化出版

從上述可以發現,台指期比股票多了晚上的交易時間,交易時段更彈性,一般上班族也可以善用下班時間來投資,不過要注意,夜盤無法享有當沖原始保證金減半(註:台指期進場前帳戶內須有一筆原始保證金,若於日盤當沖,原始保證金所需金額只要規定的一半),成交量也比日盤少。通常來說,日盤震幅比較大,開盤時間又比較短,所以波動較為快速,此時要賺價差也較快。但偶爾也會遇到晚上國際盤大漲或大跌的狀況,夜盤就會跟著反應,這時波動便不輸日盤。

台指期還有個特點——結算機制,也就是有固定的結算日,具有持有期限的限制,這一點和股票相當不同。

買進台指期的最長持有時間到月結算日,每個月的結算日期為合約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三(見圖表1-3,可查詢台灣期貨交易所網站:首頁>交易制度>行事曆),持有至結算日到期時,即使不賣出,仍會被強制平倉(了結交易),也就是無論損益,皆會依現貨市場的「結算價」來強制賣出。

圖表1-3Photo Credit: 大是文化出版

六種不同合約月份,近月交易最熱絡

台指期有六種不同到期月份的合約,分別為連續三個月份加上三個接續的季月(3、6、9、12月)。以2021年7月19日(結算日前)選擇商品為例,選項就包含:

  1. 連續第一個月:7月份台指期。
  2. 連續第二個月:8月份台指期。
  3. 連續第三個月:9月份台指期。
  4. 第一個季月:12月份台指期。
  5. 第二個季月:隔年3月份台指期。
  6. 第三個季月:隔年6月份台指期。

如果在結算日後選擇商品,則以次月為連續第一個月,依序類推。例如2021年7月26日(結算日後)選擇商品,就從8月份台指期算起,選項包含:

  1. 連續第一個月:8月份台指期。
  2. 連續第二個月:9月份台指期。
  3. 連續第三個月:10月份台指期。
  4. 第一個季月:12月份台指期。
  5. 第二個季月:隔年3月份台指期。
  6. 第三個季月:隔年6月份台指期。

另外,當月的合約稱為近月,時間週期較長的稱為遠月。一般來說,近月的成交量最大、交易也最熱絡;遠月的成交量最小、交易相較不熱絡,因此投資人通常會選擇近月的交易合約。

保證金制度

台指期還有一個特別的制度——保證金制度。保證金有兩種:原始保證金、維持保證金,以下分別敘述兩者差異。

首先,交易台指期前,要先開立交易帳戶。與股市不同,台指期在下單前,帳戶內必須先有一筆保證金,此稱為「原始保證金」,可視為進入操作台指期的門檻,若帳戶內金額少於原始保證金,就無法進行交易,以此防止投資人無法承受風險。

圖表1-4Photo Credit: 大是文化出版

舉例來說,目前大台原始保證金為18.4萬元,表示帳戶內至少要有18.4萬元,才能交易一口大台。

大台與小台的原始保證金金額不同,且每隔一段時間,就會依照大盤指數調整,像現在指數較過去翻漲,原始保證金金額也跟著翻倍,所以建議投資人上台灣期貨交易所網站查詢最新金額(首頁>結算業務>保證金>保證金一覽表>股價指數類)。

當投資人沒有自行做好風險控管,也就是沒有如上述設好停損的範圍,造成虧損超過原始保證金的25%(風險指標)——假設原始保證金15萬元,即虧損超過3萬7,500元(15萬元×25%)時——期貨商會發出追繳通知,要求投資人在次日中午12點前補足原始保證金的金額。

至於「維持保證金」,約為原始保證金的75%,也就是虧損25%後剩餘的部分(接上例,15萬元-3萬7,500元=11萬2,500元=15萬×75%)。倘若帳戶內金額低於維持保證金,又沒有在次日中午12點前補足金額,期貨商會強制平倉,亦即強制賣出(註:若帳戶金額虧損後剩不到原始保證金的25%,期貨商也會強制平倉)。

以帳戶內有原始保證金15萬元、交易一口大台為例,當虧損達到188點時,期貨商會發出追繳通知,請投資人於規定的時間內補足原始保證金。計算如下:

交易一口大台為例,假設原始保證金=15萬元

維持保證金=15萬元×75%=11萬2,500元

原始保證金15萬元×25%(風險指標)=3萬7,500元

虧損188點時,金額為200元×188點=3萬7,600元

          →超過原始保證金的25%

帳戶餘額=15萬元-3萬7,600元=11萬2,400元

             →低於維持保證金

應補金額=原始保證金15萬元-11萬2,400元=3萬7,600元

限期內若未將保證金補足至15萬元,期貨商依規定可以逕行強制平倉,亦即所謂的「斷頭」。虧損金額視當時的賣出價格為準,假設期貨商強制平倉時的虧損為200點,則投資人的這筆虧損即為200點,並非188點。

最後,考慮到許多人是從股票開始踏入投資的世界,但股票與台指期有許多不同,我把較常見的項目整理成圖表1-5。

圖表1-5-1Photo Credit: 大是文化出版
圖表1-5-2Photo Credit: 大是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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