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强化“三资”监管守护农村集体“家底”_

滁州网讯“组织在我困难时帮助了我,三资我却只考虑个人利益,明光占用村集体财产,强化我对不起组织和群众对我的监管集体家底信任……”近日,面对前来教育劝导的守护明光市明西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该街道东潘村党员韩某某愧疚地说道。农村

此前,三资该街道纪工委收到群众举报,明光反映东潘村党员韩某某长期占用村委会办公楼地下一层居住的强化问题。接到线索后,监管集体家底街道纪工委迅速开展核查工作。守护核查发现,农村韩某某五年前因家庭纠纷导致无处落脚,三资求助村委会后,明光被安置在东潘村村委会办公楼地下一层临时居住。强化后家庭纠纷解决,村干部多次劝离,韩某某虽口头答应,却迟迟不搬,造成村集体资产长期被占用。

了解情况后,街道纪工委立即督促村委会加大劝离工作力度,并主动上门对韩某某进行教育与劝导。最终,经多次沟通,韩某某同意搬离并补缴租金1000元。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今年以来,明光市纪委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重点,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明光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由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与该局联合组成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139个涉农村(居)“三资”监管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发现并纠治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资金被侵占挪用等问题。截至目前,已发现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村级财务报账不规范、合同执行不到位等方面问题416个,整改273个,累计查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19件,党纪政务处分15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日常监督,强化线索排查,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的沉疴顽疾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把治理成果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该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明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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