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9家单位被告!今天很重要,但很多人不知道!
今天你追IP剧了吗?
最近大火的海宁龙岭迷窟、清平乐
这些大热IP电视剧
你是家单不是追得痛苦流涕、满心欢喜…
但你知道什么是位被IP吗?
IP是指intellectual property
即知识产权
今天是
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世界知识产权日(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告今并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天重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目的但多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知道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海宁法律环境。
今年浙江省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
以“强化版权治理 优化版权生态”为主题
强化版权治理,家单优化版权生态
海宁市委宣传部(海宁市新闻出版局)
郑重提醒:
知识产权可以理解为一种智力成果
是位被不同于“有形资产”的“无形资产”
你开发的一款APP、创作的告今一篇文章
都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到底有多重要?
近日,在海宁市人民法院第20审判法庭,天重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宁某健身中心,但多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在此开庭审理。知道这起纠纷源于被告在其微信公众号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海宁摄影作品。
报姐了解到,近段时间海宁法院受理的类似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不在少数。仅仅是本起案件中的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接连起诉了我市9家企业和单位涉嫌著作权侵权,其中包括家纺企业、房产公司、健身中心、厨具企业等。
海宁法院受理的这9起侵犯知识产权案,最多的一家企业使用了原告公司900多张图片,最终付出10多万元的赔偿款,最少的也支付了1.5万元的赔偿款。而在其他一些地方的同类案件,原告获赔最高的调解金额甚至达到了50多万元。
来看以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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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原告杭州余杭布得布纺织品设计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宁市某纺织品经营部一案。
原告独立完成美术作品“竹叶幽兰”的创作并在版权局登记。被告在未征得原告许可,也未支付报酬的情形下,擅自销售印有该美术作品花型的窗帘布,侵犯了原告所享有的著作权中的发行权和复制权。后经调解,被告意识到自己的侵权行为,承诺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一定的经济损失。
02
原告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宁某饮品店著作权侵杈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原告旗下“鹿角巷”品牌,是国际知名连锁创意饮品品牌,原告经品牌创始人许可,有权排他使用全部“鹿角巷”系列作品。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线上、线下经营活动中大量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鹿角巷”系列作品,侵害了原告的作品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保护知识产权,从现在做起!
每天,我们都有
新的创意、新的应用、新的发现
对于知识产权
我们应该好好保护它
你知道吗
版权也有“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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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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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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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来源:绿书签、国家版权局、看秀洲
通讯员:海薇
海宁市传媒中心记者:姚娟红、章添
本期编辑:王家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