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韓美軍暴打韓國市民 韓警方無權拘留移交美軍

當地時間9月25日上午,駐韓一名20餘歲的美軍駐韓美軍醉酒後在首爾夜店內暴打韓國市民,被韓國警方當場逮捕後移交美軍進行處理。暴打

據海外網援引韓媒《首爾新聞》報道,韓國韓當天上午9時30分,市民在首爾弘益大學附近夜店內,權拘一名韓國顧客與駐韓美軍發生口角後,留移遭對方揮拳暴打。交美軍

接到報案後,駐韓韓國警方將肇事者當場逮捕,美軍但由於《駐韓美軍地位協定》的暴打存在,肇事者免於拘留,韓國韓而是市民被移交美軍憲兵隊處理。韓國警方表示,權拘在與美方協商好日期後,留移將對肇事者進行傳喚,以調查事件經過。

根據《駐韓美軍地位協定》,只有當美軍犯下殺人、強姦、販毒、毆打致死等12種惡性罪行時,韓國警察才可以對其進行持續拘留,而不必先交給美軍。韓國《釜山日報》曾指出,正是這項不平等的協定,讓韓國警察對美軍的違法行為束手無策。

責任編輯: 于丁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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