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平凡走到了日常》:在不在一起都沒差,待在一起的時候覺得很快樂,這樣就足夠了

文:LuckyLuLu

他在交友軟體上顯示的當平到日待起的時得快名字是陳。然後自我介紹只寫了三個數字:183。凡走

他放了不少照片,起都但我後來才知道,沒差他放的候覺照片有修圖過,他把方形的樂這臉修成像韓星一樣的鵝蛋臉。

我的樣足狀況就更沒誠意了,我只放了一張套了濾鏡的當平到日待起的時得快自拍照,然後沒有自我介紹。凡走

「嗨!起都」

「嗨!沒差」

「妳在幹嘛?」

「看哈利波特。候覺」

「我在星巴克寫報告。樂這」

「是樣足喔,哪裡的當平到日待起的時得快星巴克?」

「我學校附近的。」

「那可能離我打工的地方很近耶,我在你學校附近的路易莎打工。」

「妳住附近嗎?」

「沒有,我住在同一條捷運線上的隔幾站。」

「我也是耶,妳住哪站?」

「中山國小。」

「......我也住中山國小,太巧了吧!」

「對耶,哈哈哈!」

然後我們就約好,隔天我打工結束後我們一起搭捷運回家。

「沒想到妳的刺青這麼多。」這是他對我說的第一句話。

「可是我記得我在交友軟體上的照片有拍到啊!」

「那個只拍到一點點,沒想到手上還有這麼多。」

「跟我很不搭嗎?」

「好像也不會,只是妳的臉看起來乖乖的,有點意外而已。」

「我就算有很多刺青也是乖乖的人啊,哈哈!」

我們約在捷運出口見面,一起搭了三站捷運,在家附近的麥當勞吃了冰炫風然後各自回家。平凡無奇的第一次見面。

之後我們時常聊天、有時候也約出去見面,就像大部分的交友軟體相遇那樣。從線上到線下,我們漸漸走入彼此的生活。

我可能有想過我們會在一起,但是那段日子更多的是覺得,在不在一起都沒差,因為待在一起的時候覺得很快樂,這樣就足夠了。

然後我也發現,我好像是那種在真正開始交往之前,會很吝給予心意的人。如果沒有在一起,我就沒辦法喜歡你。我想要當贏個那個人,所以你要先喜歡我,我才要開始喜歡你,你喜歡我是我喜歡你的必要因素之一。

阿綸說:「這樣很好,這樣妳永遠都不會暈船,也比較不容易受傷。」

有次我們約去逛饒河夜市,在河堤邊散步吃東西,走著走著陳突然對我說:「妳覺得......嗯......就是......妳覺得......妳願意......就是......當我女朋友嗎?」

這種沒有一氣呵成的口吻讓我覺得這不是告白是試探,「我要想想。」我這樣回答,但其實我還沒想好我要想什麼。

他看起來也不失望,因為我們之間好像沒有學生時代的臉紅心跳,也沒有那種非彼此不可的轟轟烈烈。我只是覺得,跟這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很能做自己,很自在、很開心。

之後的幾天,我都在「想想」。但是實在不知道要想什麼,因為陳很平凡,我之前可能沒遇過這種平凡的人。普通的家庭、普通的學歷、普通的生活作息。喜歡的東西很普通、講出來的話也很普通,想來想去都覺得沒什麼好想的,跟他在一起,我大概會過著很普通的生活吧,我這麼想。

一週後,我答應了,我說:「好。」

他看起來不像少女漫畫中的告白成功那樣欣喜若狂,只是滿臉笑意地說著:「好耶~太好了!」

陳居米

陳後來,變成了陳居米。因為他的英文名字是Jimmy。陳居米很喜歡這個英文名字,他說是他阿姨幫他取的。

陳居米小時候改過名字,因為算命老師跟他說他的名字裡面有一個「ㄇㄧㄣˇ」所以才會一直過敏,改完名字之後真的就比較少過敏了。

他會用很多親暱的稱呼叫我,像是「小lu」、「寶貝」、「老婆」。但是我只會叫他「陳居米」。所有其他的稱呼都會讓我覺得有點彆扭,就像我不常說我愛你一樣,我也不太擅長親暱地稱呼任何人,即使是我非常親近的人。

後來陳居米把自己的Instagram 名稱從「陳」改成了「陳居米」。他說他很喜歡,就像喜歡他阿姨幫他取的英文名字一樣喜歡。喜歡重要的人給了他一個新的稱呼。

陳居米和Lulu,這兩個名字,從此連在了一起。

剛開始交往的那段時間,我們每天睡前都會玩真心話大冒險,一人五次,問對方問題或是要對方做一件事。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題是陳居米問我:「妳覺得,妳會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選擇離開我?」

「如果有一天,你必須在一件很重要的事跟我之間做選擇,而這個選擇讓你猶豫的時候,我可能會選擇離開。」

「就算我絕對會選妳,妳也有可能會離開嗎?」

「如果你絕對會選我,我就不會感覺到你的猶豫了對吧。所以如果我看見了你的猶豫,我可能就會選擇離開。」

「對耶,這好難喔!不過我覺得那一天不會到來。」

「我也覺得,我們的生活這麼無聊,根本沒什麼重要的選擇要選。」

只有我偷偷地知道,我的每個念頭都是在幫自己打預防針。如果有一天我可能會成為不被選擇的那一方,那就要趕快先離開,不要成為被遺棄的那一個。

互補

陳居米是一個很喜歡問別人意見的人。

他研究所畢業要找工作那陣子,每天晚上都會跟好多人講電話,每一通電話都會講很久,問對方他待的產業怎麼樣、待遇怎麼樣、前景怎麼樣、有什麼建議。問一個人不夠,他至少要問五個。問還不夠,就算他做出決定了,他會回頭再去跟那五個人確認:「我的決定應該還行齁?」

這方面我就很相反,我遇到任何事都喜歡自己一個人做決定,我喜歡自己想一想,然後偷偷地做出選擇,等到事情差不多有一個結果之後,再用不會太慎重的方式告訴身邊的人。我喜歡自己去理解、去選擇、去面對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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