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发布即日起施行

导读 3月25日电,上交所境上市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外证《办法》指出,券交起施境外发行人申请中国存托凭证

3月25日电,互联互通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存托《办法》指出,凭证境外发行人申请中国存托凭证首次在本所上市,交易即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发行申请日前120个交易日按基础股票收盘价计算的暂行境外发行人平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根据发行申请日前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满3年及中国证监会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根据境外基础股票上市地市场分层情况约定的其他上市年限条件;申请上市的中国存托凭证数量不少于5000万份且对应的基础股票市值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根据基础股票最近收盘价及上市申请日前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

办法
苏ICP备1600248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