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媽媽」爭議,反映出校園志工家長缺乏監督機制

前幾天一波拒吃中祥公司相關產品(主要為蘇打餅乾)的彩虹出校長缺原始貼文和響應的文章引發了一些爭議。主張拒買的媽媽人認為不想資助支持反同團體的資本家;反對拒買的人則指責他們「挺同與否和產品本身無關」,姑且不論「我們的爭議制消費行為就是塑造這個世界樣貌的一環」這個論點,我幾天前曾語帶戲謔地在自己的反映乏監牆上說「難道我把自己辛苦賺來的錢拿去贊助工作上的對手,我傻了嗎?」(我當然從此以後就不會再買這家公司的園志產品了)

很多文章分析了彩虹愛家協會、彩虹媽媽的督機背景與操作方式,我這篇文章就不多說這部分,彩虹出校長缺(下方會列出可參考之文章與新聞)我要說的媽媽重點是,做為一個曾經入校兩年的爭議制志工媽媽,我觀察到的反映乏監重要問題是:到底是「誰」可以當志工家長、志工家長或團體究竟有無監督機制、園志是督機否清楚權利義務及相關法律規定等,全都沒有規範。彩虹出校長缺

也許大家會覺得太小題大作,媽媽「不就是爭議制愛孩子的熱心家長嗎?為什麼還要管這麼多?」但我們說極端一點的例子,意圖對小孩不軌的大人,披上「受歡迎的志工家長」外衣,是不是可以輕易博取孩子的信任?

我舉一個小小的例子:周米謎上學慣常遲到,一方面她起不來,二方面晨光時間的活動是彩虹媽媽、升旗、讀經,我一點都不想她參加,只是我消極抵抗用遲到讓周米謎避開這些活動的結果,是會害她被罰抄書,所以也是不能夠一直玩這個把戲,老師會在每次要罰她前一天先預告「若米謎明天遲到就要罰抄書了」,此時就要皮繃緊一點早點起床T_T。

很難完全避開的狀況下,還是會上到彩虹媽媽課程,此時問題來了:彩虹媽媽會禁止周米謎在彩虹故事時間一邊吃早餐,我對此完全不能苟同:這是什麼重要的課程?她吃早餐會影響什麼?以及最重要的,志工是用用什麼身份「禁止」、「管理」或「處罰」學校的學生?

我在說的並不是「如果覺得不好就去反應」這個層次的問題,學校、各縣市教育局、甚至教育部,是否有意識到這些頻繁、固定接觸學童的志工家長,應該對一些基本規範有所認識,例如基本教育法裡規定的宗教、政治中立原則;性別平等教育法和施行細則裡定義的「性別平等教育」究竟是什麼;如果志工家長有時候扮演了某些「師」的角色,那麼他是否清楚校園中應遵守的師生倫理規範;甚至學校是否跟志工家長簽訂合約,明訂工作範圍、內容、接觸學生方式等事項?

以上全部都是沒有的。我想再舉一個例說明在實際操作層次上,若我們只看到「這是一群很愛孩子的家長」表象,會有多大的問題:有個小孩跟我說他們班上的彩虹媽媽跟他們講《奧利佛是個娘娘腔》的故事,理論上,這是一本獲得各種推介,認為是破除性別氣質刻板印象的好繪本。我說:「這樣你們的彩虹媽媽不錯耶,她有跟你們討論男孩娘娘腔也沒關係。」孩子告訴我:「她說奧利佛不是不好,他只是生病了。」

生病!大家可以想像當孩子跟我這樣說我立刻大叫「什麼!」的場景嗎?我立刻跟孩子解釋「娘娘腔不是生病喔」,但孩子聽到我反對的立場已經不想繼續跟我說了,對孩子來說,一個持續入班、對孩子們很好的志工媽媽,聽或說她的不是,對孩子而言就是一種背叛。

但一個大人神色自若地說娘娘腔是一種病,她在校園製造怎樣的意識形態,埋下怎樣可能的霸凌伏筆?

還曾經有一個誤邀守貞課程入校的國小老師懊惱地跟我說:「第一堂課講認識自我,孩子們都很高興,怎麼會想到第二堂課開始講守貞,講不能跟別人發生性行為,講拒絕婚前性行為,孩子們都沉默了。」

她不知道那是一整套守貞課程,而她的班上有好幾個被性侵的小孩。

就是因為我自己曾經入班,知道這些細微的現場操作及狀況,我更瞭解這些「不要讓孩子閒著以免吵翻天」的活動,是不能以表面上的「這些家長都熱心又愛孩子」、「老師和學校需要協助」、「親師共作對班級經營很重要」直接混過去的,當志工家長開始進行在學校的服務,教育單位,包括學校當局或主管機關,有義務進行包含相關法律認識、教材與教案討論、校園倫理規範、志工權利義務等職前教育,甚至應該簽訂合約,明確規範雙方關係。


關於彩虹媽媽及教材的問題,請參考:

  • 喬瑟芬的文章
  • 〈彩虹生命教育符性平課程? 林靜儀:骨子裡反對」(自由時報)
  • 網友抵制中祥食品的第一篇發文
  • 文化部「兒童文化館」對《奧利佛是個娘娘腔》的評介

本文獲單親媽媽和她的小孩授權轉載,原文發表於此

責任編輯:潘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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