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启动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 重点查处13类违法行为

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近日,黑龙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江哈竞争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启动2022 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尔滨严查13类违法行为。启动

据介绍,反不法行此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13类违法行为有:

老年消费市场违法行为。正当专项重点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行动免费旅游、查处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针对老年消费群体推销“保健”产品、类违伪高科技产品的黑龙行为。

青少年儿童消费市场违法行为。江哈竞争严厉打击使用误导性表述对近视防控产品、尔滨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启动行为。在线培训机构、反不法行早教机构等对师资、正当专项重点培训效果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她经济”消费市场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通过虚构、夸大自身资质或从业人员资质,对医疗美容效果或产品功效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盗窃、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仿冒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混淆行为。严厉打击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产品行为。在医疗机构周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馆周边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防疫用品、食品、日用品的行为。

仿冒企业名称字号混淆行为。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与行业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国有企业等有一定影响的名称、简称、字号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

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中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环节套取资金用于商业贿赂行为。流通环节医药企业虚构业务事项套取资金,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套取资金,用于“带金销售”,以赞助费、讲课费等名义给付“回扣”进行利益输送的商业贿赂行为。假借捐赠、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行为。

中介服务机构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打击涉税中介通过各类媒体、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对涉税服务内容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利用跟帖评论、测评结果等实施商业诋毀行为。严厉打击通过雇佣专业“水军”“黑公关”等炮制、传播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信息的行为。

网络“二选一”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搜索降权、商品下架等方式,干扰其他经营者之间的正常交易,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流量劫持、数据爬取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入自己或者他人产品的行为。

直播带货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虚构剧情的“剧本营销”“话题营销”和虚假“海外代购”等营销行为。

刷单炒信、口碑营销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采用伪造口碑、炮制话题、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虚构网络就业者收入等方式进行营销的行为。

责任编辑:游婕
苏ICP备1600248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