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恐龍:潛意識是被建構出來或被發現?

文:蔡榮裕

以下幾篇文章,恐龍是潛意一系列以「詮釋」為技術核心之外的探索,試試還有哪些技藝值得思索?兼論及精神分析的識被視野,從歇斯底里、建構焦慮、出來憂鬱,或被至自戀型和邊緣型個案,發現對理論和技術變遷的恐龍衝擊。這幾篇系列文章只是潛意初步論述和想像,等待未來將會另有專書,識被持續探索這個有趣的建構課題。

我先以恐龍的出來存在為例,來談「潛意識」是或被什麼?它是可怕或可愛,光明或陰暗?我們先試著想像,發現何以有的恐龍恐龍被塑造成很可親?憑什麼塑造出一隻恐龍的模樣呢?只因為知道它是死的,因此就覺得不恐怖嗎?但如果不恐怖,何以是可親,甚至覺得可愛?是誰讓它們如此可愛呢?何以也有某些恐龍被塑造成是壞人可怕的模樣呢?

「潛意識」只有以前的故事和感受嗎?如果它是過去的經驗,意味著是死掉了還是一直很活躍?何以一般人都接受有「潛意識」的存在,但是當某項特殊行為被公開指出,有「潛意識」在背後作用時,人們常見的反應卻是很生氣,覺得被對方誤解了?雖然你覺得你已經說出了全部,卻被當作是在騙人,沒有老實說出實話;這是誰在發聲呢?是你自己或是那隻恐龍在作怪呢?

找回恐龍了,然後呢?潛意識是被建構出來或被發現?

  • 恐龍跟潛意識有關係嗎?

恐龍跟潛意識有關係嗎?乍看是不相干,不過我嘗試要讓它們發生某種關係,並以恐龍被發現和發明出來的模樣,來談論潛意識的課題。我無法回答,為什麼恐龍這麼巨大卻消失了?但正因如此,讓很多人(尤其是小孩子)更喜歡恐龍,也就是喜歡巨大的動物,但是它也會消失滅亡。難道這裡面藏有小孩對大人的恨意,卻以喜歡恐龍這個現象來表達心情?各位可能覺得我只是亂想,我不會否認這種評論,不過除了亂想的評論外,我們如果願意多想想,多猜猜這是怎麼回事,也許就會更了解潛意識可能是什麼。

我要先聲明前述說法是我的猜測,我不會把它當作一定是這樣子,甚至我原先要引用恐龍作為例子,是想讓各位知道潛意識是什麼?由於它是一個無法直接觸及的領域,我們只能使用象徵和比喻來說明它、貼近它。但是無法說,我們所說的就一定是它。這就是我要用恐龍的模樣來說明潛意識的理由,請各位慢慢消化我想要表達的。

首先,是關於佛洛伊德和精神分析的名詞,我相信其中很多已經變成是常識了。一些語詞,例如「潛意識」和「夢的解析」等等,常出現在一般人的言語裡,在媒體也是常見的。各位可知道,《夢的解析》在1900年出版時,起初也是賣不了幾本書呢!佛洛伊德在1915-17年於維也納大學對一群醫師上課的文章,集結成《精神分析引論》,前四章談論生活上的口誤筆誤等,就是要說明什麼是潛意識,真的有潛意識存在!

不過,是不是這就表示目前對潛意識的理解,有貼近精神分析或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以下簡稱『分析治療』)的實作經驗呢?其實不然,我舉個例子來說明。當社會發生傷害他人的重大事件時,如果當事者說他是很愛對方,但不知何故反而傷害了對方,這種不知何故的說法,會被解讀成是當事者的潛意識作用的緣故。

也就是潛意識被當作是不自覺、不知何故、不由自主、不可思議等說詞背後的代名詞,基本上這個假設是有它的道理,的確在人類行為的背後,是存有某種不被大家意識到的內容,卻實質左右著人類的行為。

不過我要指出來,對於前述說法,有兩種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使用方式,反映著一般人對於精神分析和潛意識的想像,和目前精神分析取向實作者之間是有落差的。例如,有人犯了案,推說自己不記得了、不是故意的,是潛意識的作為。或者有另一極端的說法是,潛意識的說法只是託詞,是為了逃避現實的責任。

這兩種說法都存在目前的社會裡。首先我要澄清,如果是涉及法律問題,另有其它的法律評斷要件;判斷犯案是否屬於潛意識,這完全是法官的裁量權。不過,是否某些傷害行為屬於潛意識的作為,就可以免除刑罰?我是依循佛洛伊德的觀點:精神分析是要遠離司法。雖不是一定不能處理司法相關的案例,但是涉及量刑的課題時,需要遠離這種權力。何以需要遠離這種權力呢?

難道不想幫助有困難的人嗎?這是難題,因為涉及了一個很重要的區別,那就是什麼是「歷史事實」(historic truth)?什麼是「心理真實」(psychic reality)?

歷史事實和心理真實

「歷史事實」是指具體的人事物的跡證,這常是法律判斷的依據。對於精神分析來說,當我談論潛意識時,是針對「心理真實」。心理真實是指心裡主觀的感受,如果當事者覺得是什麼感覺就是那種感覺,雖然客觀上可能相反。心理真實的存在,才是精神分析的主要工作場域。也就是,精神分析從當年探究失語和歇斯底里等症狀後走出來的方向,就是以探究歷史事實和外顯症狀之外,是否另有其它的因子影響著人的行為和心理感受?

心理真實的潛意識領域,並不是五官看得見的場域,那麼宣稱是精神分析師或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師(以下簡稱『分析治療師』)的人,是如何得知個案的心理真實?從佛洛伊德創設到至今依然被運用的是,靠著精神分析師或分析治療師的想像和猜測。因此問題來了,既然只能是想像和猜測,我們當然無法如歷史事實般,證實心理事件和心理殘跡一定是怎麼樣。

有人會因此而質疑,精神分析就只是猜測和想像「潛意識裡的心理真實」,那不是太主觀嗎?是啊,是這樣的,是主觀的,但是人要宣稱了解另一個人,也只能靠自己,而不是靠機器,既然只能靠人就無法避免主觀的成份。

這是人在外在現實上的侷限,不過,對佛洛伊德和做著類似工作的我們,從實作經驗來說,我們相信這種現實的侷限,正是精神分析開始的地方。不可否認的,就算不同意精神分析觀點的人,都無法否認精神分析在各個領域,如文學、藝術、社會學的重大影響,而且這種影響至今仍存在。

我們自知是主觀的工作,因此需要長久的訓練,以及自知是主觀的過程,因此不會盲目宣稱自己是客觀的,說自己很有經驗,然後要個案一定要怎麼做怎麼想。

在精神分析領域裡,大家仍在尋找理由,何以在診療室裡只要個案能持續,是可以慢慢發現個案的蛻變。至於蛻變的原因和細節,仍是在探索中的命題。有些像精神科藥物對個案的症狀有某些療效,但是何以有療效,至今仍是研究中。

談話式治療的記憶

另外一個重要的事實是,在診療室裡進行的談話式治療是精神分析的基礎,我們藉著談話作為分析和治療的工具。我們只能在談話裡得到相關的訊息,但是若加上潛意識,就表示有些事不是直接被說出來。我們透過個案的記憶,描繪發生過的事件,也就是,當我們只能透過個案的記憶來述說故事,並從故事推論潛意識的原始動機時,是受限於記憶和語言本身的侷限。

我先說記憶的缺陷。記憶的特色是有缺陷,不可能記得每個時刻的所有事。尤其是生命早年受心理創傷的小孩,當他們長大後,走進診療室談論當年的經驗,在接受分析治療的過程,那些記憶常是「島狀記憶」(一塊一塊區域的記憶)。有些事記得多些,有些完全沒印象。記憶可能隨著時間變化,當事者對於當年經驗的解讀方式變得不一樣,會不自覺地修改和增删原有的記憶。

不過,精神分析並不認為,記憶有前述特色就表示記憶的材料是不可運用的,對精神分析來說這些記憶仍是有用處,但是運用的方式不再是照單全收。關於這點,台灣的法律也見證了這種改變,以前常以口供作為主要證據,除了可能刻意的扭曲外,記憶會有前述的特色,讓記憶為基礎的口供價值是降低了。雖然就檢察官辦案來說,就算是扭曲的記憶,也可能有它的價值而有利辦案。

如同精神分析的經驗,記憶的扭曲或島狀化,缺乏明顯相連的情况,正是需要藉著分析治療師的想像和猜測,才能逐漸連結起來。雖然是分析治療師主觀的臆測,但對精神分析取向來說,並不是如催眠的暗示或建議,要個案接受這些連結和想像。臨床上有趣的現象是,當個案持續在這些連結上打轉思索,後來會漸漸更自由,不再只在原本的一兩個想法上打轉。然後個案也可以更自由地想像,依自己的想法和猜測做連結,不必然照單全收分析治療師所做的想像和連結。

也就是這樣子,個案在分析和治療的過程裡,逐漸能夠自由聯想,讓自己對於過去、現在、甚至未來,有更多自由的想像和假設。有了不同想法和解決方案,原本的問題就被修改了。這個過程作看是如此,但是在細節上,潛意識裡是如何達成改變的?這是值得探究的人性謎題。

說故事是否能完全說清楚當年

關於記憶和說故事,是否能完全說清楚當年是怎麼回事?更重要的是,外來的傷害在小孩心理創傷的樣貌是什麼?並不是如一般教科書說的那般一致,常常是相當個人化的經驗。心理創傷的個人化經驗另有一個侷限,是來自於語言的不足。在年紀小時,詞彙的表達能力尚未成熟,要用後來習得的語言來翻譯當年複雜的身體和情感經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是語言本身的局限,當人們只能運用成人語言,回頭嘗試描繪生命早年的經驗時,在理論上是有限的,有些經驗是成人語言無法到達的領域,也就是,後來怎麼說都說不清楚的經驗。

並不是意味著要放棄述說!我是說,語言有它的偏限,如果不說明這種侷限,很容易被誤解,以為人們就是在回味,說著的當年就是當年。事實上,忽略了能被說出來的當年,除了記憶的侷限外,也有語言本身的偏限,有些記憶甚至是後來不自覺地加進去的。不過,這些侷限是個起點,精神分析是以猜測和想像起家。我以很多人喜歡的恐龍世界比喻,來說明前述的侷限裡,人會如何發揮創意,並建構出一些可能性。

我們記得的生命早年故事是片片段段的,早年蒙受重大心理創傷者,記憶更是如島狀般,類似考古學家在考古場地,挖掘出來的小碎片陶瓷或其它素材;記憶也有如被挖掘出來的恐龍骨架。不只考古學家,一般人也不會甘願將挖掘出來的碎片或骨架,只是零散地放置著。他們會想依著科學的推演,或依著想像和推測,將恐龍骨架拼凑成,我們後來在展示場所看見的樣貌。

我們努力從個案所說的島狀記憶,加上觀察和心理感受的推論,想要拼湊個案在生命早年心理真實的樣貌。甚至會希望那就是歷史的事實,類似恐龍的研究者,憑著考古現場和其它場域的發現,相互比較和推論,來架構恐龍的模樣,雖然只要其中有兩塊骨頭相接的角度差個幾度,就可能會有不同的樣貌了。就精神分析來說,憑著個案所說的島狀記憶和臨床觀察的推論,分析治療師試圖建構出當年的可能樣貌,例如,我們推論說個案有伊底帕斯情結。

推論個案有伊底帕斯情結

伊底帕斯情結所描述的三角關係,是一般人很容易理解的現象,因此會誤認這個情結也是容易辨識,反正只要看見某人對父母有複雜的三角情緒,就可以說他有伊底帕斯情結。其實,這個情結是枝枝節節拼湊起來的,它的模樣有些像恐龍骨頭,被拼湊成恐龍的模樣後,再加上想像的肌肉和皮膚,甚至給予它表情和情緒。這是依當代所擁有的知識和想像,所拼湊出來的恐龍,但沒有人可以百分百確定,當年恐龍就是我們眼前的模樣。以精神分析的說法,是藉由一些殘跡,建構出早年的模樣或情結。

不同的是,伊底帕斯情結是個受苦的創傷經驗,後來被感受或建構出來時,當事人很難覺得高興。不過,恐龍被給予了不同的命運,牠們都已經衰亡了,但是大家喜歡被建構出來的可愛恐龍,雖然有些恐龍的皮膚和紋理質感是令人害怕的。建構的過程有一些理論作為基礎,但牠的可怕或可愛的情感模樣,就絕對是建構者的猜測了。

重點在於,依當代觀點和情感所想像建構出來的恐龍,是以目前的樣貌繼續活在人們的心裡,變成一種心理真實的經驗。就歷史事實來說,牠早就衰亡了,我們根本無從驗證目前所見的恐龍是當年模樣。也就是,當我們說伊底帕斯情結時,殘餘的記憶內容就只是一些骨架,但是依著我們的想像,賦予了肌肉、皮膚、紋理和情感。

以恐龍為例,建構出我們所見的模樣,根據的是目前還存在的某些動物的樣貌,就算是如此,雖然好像有科學依據的對比,但也是被選擇出來的因子。依精神分析家比昂(Bion)所說的:「被選擇出來的事實」(selected facts)。這些在島狀記憶裡被挑出來當作是重要因子,其實都是潛意識所運作的挑選。這些被挑選出來當作是記憶,就是比昂所說的:「被選擇出來的事實」,我們再依這些材料建構早年的某些故事。這些「被挑選出來的事實」,就像是在考古現場被找出來的骨架、碎片、紋路和空間位置等等。

相關書摘▶建構恐龍:個案的移情和治療師的反移情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我,離自己有多遠呢?:精神分析想像變性者的心酸事》,無境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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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榮裕

想要變性的個案,以努力賺錢、累積足夠手術費、割除命根子為心願;手術前夕卻因對未來感到擔心、不知自己喜歡男人或女人、不確定是否要當女人等等,種種矛盾和莫名的不安而來尋求分析治療。

多年後,分析治療師回憶這段兩年多的治療過程,化為詩意又苦澀的三十篇小小說。「如果三十章的文字,只是在重複地述說,我其實不了解你,我也不會覺得是誇張的說法。但我並不會因為我不了解你,就要推翻在這兩年多的過程裡,所可能產生的一些隱微,卻仍難以言喻的影響。因為我也很難相信,會毫無改變,因此也可以說,這三十章的文字,是試圖接近那一些些的影響。」

另有五篇雜文,是分析治療師以上述變性者為例,從精神分析的技術核心:「詮釋」之外,試圖思索還有哪些技藝值得開展?也道出了分析治療師的困惑和省思。「當分析治療師隨著經驗的累積,有了更大的信心,因而想要表達自己理念和技術,意味著把自身的經驗當作是一盞明燈,就算是分析治療師可以不這樣期待,卻常是個案投射給治療師的角色。由前述案例經驗的思索,是否目前光明的理念和技術,在未來可能是暗影的一部分?」

getImagePhotoCredit:無境文化出版社

責任編輯:游家權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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