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師破解性侵常見迷思:愛上強暴我的人,這是什麼心態?

文:陳雪如Ashley心理師

「你知道新北市衛生局女職員的心理心態事件嗎?為什麼當初被強暴後,女生選擇原諒這位強暴她的師破思愛上強什麼人,甚至跟他交往?」

朋友不斷追問我,解性見迷想知道這是侵常什麼心理狀態。

這樣的人這事件,已經不是心理心態第一次上新聞了。房思琪事件已讓社會震驚過一次。師破思愛上強什麼為什麼這類事件仍層出不窮?

性侵其實是解性見迷權力極度不平衡的一種彰顯。無論是侵常房思琪事件,或這次新北市衛生局女職員事件,人這都是心理心態發生在一種上對下的關係中。

我們不太會看到下屬性侵長官的師破思愛上強什麼新聞、也不會看到學生性侵老師的解性見迷新聞。但時有耳聞的侵常是,老師自認在談師生戀,人這卻性侵學生。我們更常看到,長官對下屬的性騷擾。

例如,當指導教授對底下研究生說:「我要給你論文研究資料,我在妳家樓下了,妳開個門,我拿上去給妳。」

女研究生覺得單獨跟男教授相處不妥,找藉口告訴教授:「我身體不舒服,我下次去學校再找老師拿好嗎?謝謝老師。」

結果,教授一聽,跑去買止痛藥,堅持要送上樓給女學生。試問,學生還敢拒絕指導教授嗎?不會有學生敢對教授大吼:「我就是不想讓你上來,你聽不懂人話嗎?」

日子久了,教授開始覺得女學生喜歡他,才會開門讓他上樓、跟他獨處,偶爾肢體碰觸到了,女學生似乎也沒有明顯閃躲。某天,就跨越師生界線,性侵發生了。

性侵事件大多是熟人所為。這位性侵自己的熟人,可能是鄰居大哥哥、總是幫助自己的同事、仰慕的師長、上級⋯⋯

正因為是熟識的人,所以信任。但當這個信任被破壞,會瞬間天崩地裂。

「女生說不要就是要。」許多A片情節都是這麼演的。女生被性侵當下的拒絕,常被視為欲拒還迎。

「很多言情小說的開場,都是從女生被強暴開始啊!」

「我這個鐵漢柔情的霸道總裁看上她,是她的榮幸,她應該覺得自己是小說女主角,鳳凰飛上天吧!」

不充足的校園性別教育,讓大家都從A片或言情小說中惡補。許多言情小說的劇情,都是從女主角被霸道總裁強暴展開。A片更不用多說了。

這就是我們一般人學到的性教育。

在21世紀的現代,許多人真的認為,性侵喜歡的人,對方就會愛上我。他們甚至常沒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是性騷擾甚至性侵害,卻還自以為是浪漫、曖昧、談戀愛。

「但她也沒太強烈掙扎啊!她笑著說不要,我看她根本是半推半就。」

不,女生說不要就是不要,她沒出現太強烈反應,是因為一個信任的人突然對她做出這樣的事情,讓她傻住了。尤其當侵犯者是權威人士的時候,更不敢太過強烈拒絕。

試想,如果這位衛生局員工在當下賞了侵犯她的執行長一巴掌並報警,她在職場會被惡搞成怎樣?

「妳說她被性侵,但過程中,她也有生理反應啊!我看她很享受嘛!」

這更是錯誤觀念。生理反應跟心理反應是分開的,即便當下有生理反應,那純粹是因為受到刺激而自然產生的反應,不代表自己心理上是想要的。

令人遺憾的是,許多侵犯者不知道這點,甚至許多被侵犯者,自己也不清楚這點。

當她們被侵犯後,會開始自責,想著:「我身體有反應,甚至有高潮,那我可以說自己是被性侵嗎?」

我再說一次,是,妳就是被性侵了,即便妳身體有反應,妳還是被性侵了。

「可是,他是我這麼仰慕的長官,他怎麼會突然對我這樣?是不是我哪裡有問題?我讓他誤會了嗎?是我的錯嗎?」

被侵犯者有時會開始不由自主地思考,是不是自己也有錯?其他人知道這件事情,會不會指責問題出在自己身上?

不,不管妳打扮再美,穿得再短再辣,也沒人可以不尊重妳的身體,在妳不願意的情況下,碰觸妳身體的任何地方。摸手、摸大腿、摸胸等等,只要妳覺得不舒服,就有權力制止對方這麼做。

「是不是我拒絕得不夠明顯,才讓對方誤會?」

不,當妳說不要,就是不要,不管說的再溫柔、再小聲,不要就是不要,是對方沒有尊重妳。只要對方的碰觸,讓你覺得不舒服,就可能構成性騷擾。

「那為什麼被性侵後,我竟然開始跟他交往?」

因為妳無法掙脫。前面提過,強暴發生,常處於權力極度不平衡的情況下,當一個權力地位比妳小很多的人要侵犯妳,妳可以輕易拒絕,但當面對權力地位比我們大很多的人,我們即便婉拒,對方也可以無視。

一次次的婉拒被無視、一次次的界線被侵犯、身邊的人都說是妳的錯、說妳色誘長官,妳處於一個極度弱勢的環境中,而且這環境被侵犯妳的人所支配。

除了職場環境之外,如果再斷絕妳跟私下其他人際的互動,更可以挾持妳的心理,讓妳產生「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作用,讓妳的世界中,只存在一種聲音、只存在一個王。

所有聲音都說是妳的錯的時候,妳還能堅持自己沒錯嗎?

很難很難。我們都需要情感、都需要人際、需要被認同跟肯定。

那妳能脫逃這樣被侵犯者一手創造的世界嗎?脫離這扭曲的世界?

沒辦法。妳可能冒著失去工作的風險,在長照和社福界永遠混不下去。

「都是我的錯」
「我可能也喜歡他吧」
「我被玷汙了,我好髒」
「髒掉的抹布,只能任人擺佈」

當被信任的人傷害,痛苦太過巨大,世界毀滅、所有的人都說是自己的錯、人際被斷絕、孤立,更讓人產生自我懷疑。最後,價值感全無。這時候,信任、依靠那個侵犯自己的人,是較不痛苦的選擇,也是最能解釋一切的選擇。

甚至,在許多案例中一再發生,自己的孩子被性侵了,父母卻叫孩子嫁給那個性侵自己的人。

這是一種文化纏足的現象,認為女人需要是純潔的,只要被玷汙,就得嫁給玷汙自己的那個人,尤其那個人還是總裁、大老闆、醫生等有權力地位象徵的時候,有些父母甚至會覺得自己女兒撿到寶被看上。

女兒:「媽,其實我小時候曾被鄰居大哥哥性侵過。」

母親:「妳當時怎麼不說!人家現在是大老闆,好可惜,妳要說了現在就是老闆娘了!」

而性侵,不只發生在女性:

A:「兄弟,我之前好像被隔壁大姊姊性侵耶!」

B:「靠!那不是爽到你嗎?」

即便是男生,也會被性侵;無論男女,都保有身體自主權,如果不想要,就是不想要。

「性」不是一件骯髒、隱晦的事情,而是一件需要被正確教導的事情。不要讓孩子從A片、從言情小說學習錯誤的性互動,更不要獵巫、譴責受害者,認為是被侵犯者做了什麼才發生這樣的事情,有問題的是加害者。尤其在職場中,需正視職場性騷擾問題,別總想著要把問題壓下來,壓出的,會是一條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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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陳雪如Ashley心理師授權轉載,原文刊載於此(原文有完整圖輯)

責任編輯:游家權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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