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川獎得主平野啓一郎:「愛」是因他人而變得能喜愛自己

口述:平野啓一郎|文字:新經典文化提供

【TED x Kyoto】Love Others To Love Yourself

最近(日本)社會上發生了很多令人遺憾的芥川獎新聞,讓我開始思考「自戀」(narcissism) ,主平自己也就是野啓因人「愛自己」這件事。我們從小就被教育著要學習「愛別人」,郎愛把它看成一種正面的而變價值、一件重要的喜愛事,卻很少人會被教導要學習「愛自己」,芥川獎為什麼呢?也許是主平自己覺得「愛自己」是件天經地義的事,沒有必要特別拿出來說吧。野啓因人人都有「利己」的郎愛傾向,希望事事都照自己所想的而變發展,然而凡事心想事成,喜愛這樣就是芥川獎愛自己嗎?這樣一想,又覺得好像不盡然。主平自己

說起來,野啓因人「愛自己」之所以很難被宣揚,大概是這個想法帶有自戀的感覺,讓人覺得不舒服吧。看著鏡中的自己,說:「我真的好喜歡自己。你們都別來煩我。」假設有這樣的人,當然不是我喔,如果有這樣的人,旁人的反應可能會是:「請便,請照到天荒地老吧。」我要說的不是這種自戀。人生總有痛苦的時候,如果能快樂順遂過一生當然好,但某些情況下,你會聽到别人說,他們討厭你,不希望你活在這個世上,你可能會聽到這類的話。在這樣艱辛的狀況下,最終,我們就像不得不對自己的人生負責那樣,不得不學會愛自己。

每當遭眾人厭棄時,我們可能會想「對啊,其實我也很討厭自己。」在我們說出這句話的那刻,也會覺得這樣活著了無生趣。以我個人而言,每當人生中碰到這樣的情形,我便感受到「愛自己」的必要性。以後的人生也很可能會再次那樣,得為自己的人生負起責任,不得不愛自己。 我這個人始終不太了解自己,只能盡己所能做好事。被人感謝、討人歡心時,就會自覺:「我是個還不錯的人。」並感到鬆了一口氣。相反地,狠狠傷害別人、惹怒對方時,也會對自己深深感到失望,覺得自己本性裡有殘忍的一面。

「愛自己」這件事也許比「愛別人」更困難,因為我們對自己太了解了。回想以前做過的各種事,有這樣的事,也有那樣的事,可能有過一些好事,但也會想起一些不好的事。對於自己的全部,我們真能說出「喜歡」二字嗎?或許得從根本去改變思考方式。

對於各式各樣的自己,那時還不錯的自己,或者惹人厭的自己,試著去回想,首先從全盤皆那自己開始。「我是個好人」或「我本性也許是殘忍的」,不要去想哪個才是真正的我,從認知到「這些都是我」開始。接著想,為什麼同個我會如此不同。

說到底,是因為在人際關係中,我們會受對象和環境的影響。和住在老家年邁的奶奶說話時,我變得非常放鬆,沒有半點拘束。和工作對象聊天時,表情會變得嚴肅,有時也會說出些艱澀難懂的事。在討厭得不得了的人面前,我的口氣也不會像現在這麼平合,當然我也會盡量避免跟他碰面啦。總之,每個面向的自己都很不一樣,所以要愛全部的自己,大概是非常困難的,但要說喜歡跟某個人在譯起時的自己,也許就容易說出口了。跟那傢伙在一起時,自己好像變得很討人厭;和這個人在一起時,自己變得還挺討人喜歡的,這麼說也許並不困難。

我們來思考看看戀愛的情況。假設有兩名女性,我都覺得不錯,我先和其中一個人約會,一起吃飯很開心,說些笑話,對方反應也很好,很自然就笑開了,一回神才發現時間很晚了,匆忙趕搭末班電車,覺得今天真是愉快的一天啊。對另外一位雖然抱有好感,實際約會後,卻覺得聊不來,一不留神就沉默得尷尬,覺得自己真是個無趣透頂的人。本來還想著要不要續攤,卻在第一間店就直接說再見,約會就這樣無疾而終。我會想跟哪一位再見面呢?我當然選前者了。這或許是因為喜歡對方,但更是因為喜歡和對方在一起時的自己,在那個自己身上感受到愉悅,在那個自己身上感受到活著的價值。

「愛」就是喜歡某個人,這個定義本身當然沒有錯,但我想補充的是,「愛」更是因為他人而變得能喜愛自己,這是我的看法。每當在那個人面前,我可以盡情放鬆,變得坦率,無所不談,這是在其他人面前做不到的。不幸的是,人與人的關係總有結束之時,因吵架而分手,或是經歷生離死別。所以一旦失去某個人,我們會因爲再也聽不到他的聲音,不能與他緊緊相擁而悲傷。一方面心生各式各樣的感傷,另一方面,也因為只有在那人面前才存在的自己已不復存在,而感到寂寞。只有在那個人面前,才能如此自由自在地說的話;只有在那個人的面前,才能如此坦率的自己;只有在那個人的面前,才做得出的蠢事。當這個人不在以後,那個我喜歡的自己也無法繼續存在,這是離別所帶來的真正悲傷吧。

倘若有人對我說:「我愛你」,我會欣喜若狂,心想「耶,太好了!」但是若有人對我說,因為我的緣故,他能喜歡上自己,如果有人這樣對我表白,告訴我:比起其他人,更喜歡跟我在一起時的自己。對我而言,這比說「我愛你」更讓我內心發燙。自己的存在竟能如此肯定他人的存在,這會讓人打從內生出感動的喜悅。

人生若能找到一個讓自己喜歡的自己,我想也許就能得到活下去的立足點吧。我們每個人活在許多人之中,倘若其中有百分好幾十的人都不喜歡自己,這麼一想就會覺得很難活下去。這情況在教室裡或是公司都是。但是,倘若去數算喜歡的自己,也許不需要好幾十個這麼多,只要內心能有兩三個還算喜歡的自己,就能以之作為立足點活下去。若能有五六個,也許就感覺很足夠了。心想著,在這教室裡我只有三個朋友,如果改成讓我喜歡自己的竟有三人之多,這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思維方式。

我所謂的愛自己,並不是攬鏡自照,感嘆:「我真是太喜歡自己了。」而是因著他人而能愛自己,或者透過他人而喜歡上自己,我想這就是「愛自己」的入口吧。也正因如此,我們才會愛人,將對方當成不能或缺的存在去愛。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潘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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