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售卖退烧药须实施实名登记

  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中国消费者报》记者1月30日从湖南省张家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湖南为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界售记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该市要求即日起各药品零售企业售卖退烧药必须实施实名登记。卖退名登

  1月30日,烧药施实张家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9号令,须实对各药品零售企业下发《关于售卖退烧药实名登记告知书》。湖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注意到,界售记告知书对各药品零售企业提出了5点要求:

  实行退烧药销售实名登记。卖退名登药品零售企业在售卖退烧药时,烧药施实必须按照购买者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须实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湖南身份证号码、界售记家庭住址、卖退名登联系方式、烧药施实药品名称、须实药品批号、购药数量、是否与武汉有接触史等基本信息。

  确保购买者信息真实可查。药品零售企业在售卖退烧药时,必须核实购买人身份证信息并如实登记,要询问用药者是否与武汉有接触史,凡发热病人14天内未与武汉有接触史的,按属地要求报告相关情况;凡发热病人14天内与武汉有接触史的,实行即时报告,除按正常程序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外,要即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做到药品流向可追溯。药品零售企业对所经营的退烧药购销存记录应保存完整,做到数据一致,确保销售流向、数据可追溯。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药品零售企业在售卖退烧药过程中凡是存在不登记、实名登记信息有误、销售流向不明确、购销存记录不一致,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责令停业整顿、罚款、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建立巡查抽查及责任追究制度。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退烧药全面摸底清理,摸底情况及时报指挥部;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巡查抽查,对失职失责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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