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9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文则俊所作的淮南会第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市第

届人
苏ICP备16002488号-1